2023-06-16 16:58:16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s://shehui.sydw8.com/ 文章来源:乌翠区人社局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乌翠区人社局发布:2023年黑龙江伊春市乌翠区公开招聘编外社区工作者12名,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选聘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根据《伊春市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及《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选聘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根据《伊春市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及《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规定,乌翠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社区工作者,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社区工作者12名,其中:翠峦镇6名、乌马河镇6名。
三、社区工作者工作职责
本公告所称编外社区工作者是指全区城镇社区的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以及在社区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乡镇签订劳动合同、由乡镇统一管理的全日制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开展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2.执行社区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依法组织基层自治,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满意度。
4.推动驻区单位履行社区责任,开展党建联建和共驻共建活动,不断提升社区与联建成员单位、驻区单位互联互动、共驻共建水平。
5.密切联系群众,掌握社区居民情况,听取和反映社区居民意见建议,及时向镇政府反映群众需求和建议,积极为居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受群众监督。
6.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事务。
7.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评议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对在镇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及基层自治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8.完成镇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和相关业务知识,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忠于职守,服务意识强,对群众有感情;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在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对有1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及专职网格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教育、函授等各类成人教育),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确定人选、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6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乌翠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照2张;
(4)填写《乌翠区公开招聘编外社区工作者报名表》1份。
(二)资格审核
由区委、区政府设立报名资格审核专班,按公告所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资格复核。确定报名成功人员为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岗位招考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经区招聘编外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合并岗位或取消岗位。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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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社会工作、基层治理等相关内容,满分100分。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乌翠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由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真实素质与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设定录取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四)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末位排名并列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现任乌翠区专职网格员优先聘用。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过程中,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1.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对录用的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每年一签订。
六、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最低薪酬标准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5倍。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辞退。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发行的有关内部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报考人员需要了解聘用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458-3687079,0458-368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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