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7 14:35:09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s://shehui.sydw8.com/ 文章来源: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发布:2023年辽宁沈阳市于洪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74名,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需要,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社工队伍结构,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3〕8号),结合于洪区社区建设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需要,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社工队伍结构,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3〕8号),结合于洪区社区建设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原则
本次招录本着逢进必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录条件
(一)招录人数
本次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74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39名,面向退役士兵(士官)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35名。具体招录岗位详见《于洪区2023年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2023年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 ||||||
序号 | 所属街道 | 招录计划 | 合计 | |||
面向社会 | 定向退役士兵(士官) | |||||
岗位代码 | 岗位职数 | 岗位代码 | 岗位职数 | |||
1 | 北陵街道 | 011 | 15 | 012 | 13 | 28 |
2 | 陵西街道 | 021 | 4 | 022 | 4 | 8 |
3 | 迎宾路街道 | 031 | 15 | 032 | 13 | 28 |
4 | 沙岭街道 | 041 | 5 | 042 | 5 | 10 |
岗位合计 | 39 | 35 | 74 |
注:报考岗位以街道为单位,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二)招录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沈阳市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2023年4月17日之前,含4月17日)。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3年4月17日以后至2005年4月17日以前,含4月17日)。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备案),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宣传教育能力,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6.掌握一定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能够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
7.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8.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9.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10.录用后要无条件服从岗位安排,并在5年内不得因个人原因调离本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处分期和影响期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的。
如报考人员有上述情形,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立即依规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三、招录方式及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录公告通过于洪区政府官网(http://www.syyh.gov.cn/)和“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后续事宜在“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8日10时—4月23日15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关注“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选择下方“社工报名”频道,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报名条件,确认符合要求后,报考人员在线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原件的照片并在线缴费。
3.报名费用
本次报名费为100元/人(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注:
本次招录考试唯一收款账户为汇智人力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请考生注意账户确认。
4.报名所需材料
(1)基础材料
a.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b.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c.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d.毕业证(以实际取得为准,结业证无效)。
e.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f.退役证(退役士兵提供)。
(2)加分材料
a.社会工作师初级、中级或高级证书。
b.中共党员需上传所在党组织证明。
5.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报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不全、未缴费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确认。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截止后,考生可在指定时间通过“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报名入口直接下载准考证,查看相关考试信息。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社区服务治理等有关内容,答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通过“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3.笔试加分政策
中共党员(含预备)加1分;于洪区户籍加2分(落户日期必须在2023年4月17日之前,含4月17日);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取得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3分。
注:以上加分项目同类别加分仅取该类最高分值,不同类别间可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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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如比例不足依据笔试成绩有效的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如有审查未通过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发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户籍卡或者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证(退役士兵提供)、加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发现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与招录要求条件不符的、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通过“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三)面试
1.按照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自行查看。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考生在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测试时长20分钟,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招录参考依据。
4.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满分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五、政审
(一)进入政审人员确定
根据总成绩按面试合格人数与招录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本公告发布前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进入政审人员名单(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仍并列的将增加复试。名单将通过“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政审
进入政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征信证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审查人员。因审查不合格、自愿弃权或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录用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和本次招聘递补原则进行递补。
六、体检
通过政审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发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或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录用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总成绩和本次招聘递补原则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将在“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本次招聘递补原则进行递补。
2.当定向招录岗位人员录取不满时,从本街道招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包括本次招录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各个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空缺)。
3.拟录用人员须在所报考岗位对应的社区范围(即同一岗位代码对应的社区范围)内服从分配。
八、薪酬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资待遇(含试用期)按照沈阳市关于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的相关文件执行。
九、补录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招录、补录和退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本年度招录的社区工作者在试用期内离职或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可以实施补录。
(一)补录时间
补录工作当年完成,原则上补录一次。
(二)补录条件
补录人选从当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试人员中产生,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审查确定,经全面考查并组织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补录人员,并通过“汇智盛华”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1.严格纪律监督。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可能影响招录公正性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程序通知等其他相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录环节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18609811636 18609811639
技术支持电话:18609811631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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