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3 13:39:09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s://shehui.sydw8.com/ 文章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漳浦县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福建漳州漳浦县选聘基层党群工作者51名,根据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的通知》(漳委组通〔2020〕6号)《关于开展选聘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委组通〔2022〕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治理力量和服务能力,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的通知》(漳委组通〔2020〕6号)《关于开展选聘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委组通〔2022〕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治理力量和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再选聘一批基层党群工作者(含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下同),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基层党群工作者要严格遵守坐班值班、请销假等管理制度,主要协助做好党务、人才工作以及各项服务群众工作。
二、选聘名额及资格条件
拟选聘基层党群工作者51名。基层党群工作者拟从已参加2022年度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合格,未被录用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漳浦籍考生(不包括户籍在古雷开发区古雷、杜浔、沙西、霞美等4个乡镇的考生)中选聘(详见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及以上的,不得报名:①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立案调查的人员;③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④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未撤销的人员;⑤党纪、法律规定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应聘人员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县政府政务网、县融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鼓励目前不在漳浦的外出报名者委托直系亲属代为报名。报名时请按相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参加2022年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准考证、分数证明等与报名条 件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后收复印件,原件退回),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2张,填写《漳浦县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2份。每名报名者仅能报名一个乡镇场(区、园)。
4.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漳浦县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
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确定体检对象
1.各乡镇场(区、园)根据计划选聘人数1:1比例,在报名本乡镇场(区、园)岗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卷面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满额为止。
2.体检前,因报名者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由此造成职位空缺 的,可从报名该乡镇场(区、园)岗位且成绩达到及格标准的报名人员中,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卷面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的对象,补足名额为止。
3.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选聘。如还存在最后一个名额有多人并列的情况,由选聘单位通过面试确定选聘人员,具体面试工作由选聘单位自行组织。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各乡镇场(区、园)负责。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 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 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因体检缺席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由各乡镇场(区、园)统一征求乡镇派出所、社事办、综治办意见,并在网上查询考核对象个人征信情况。
2.在职报名者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不合格造成空缺(含取消考核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所报名的乡镇场(区、园)统筹安排岗位,其中乡镇场选聘的人员须统筹安排到村(社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开展工作。首轮聘用期为三年,一年一签。聘期满后,经考核,由乡镇场(区、园)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续聘工作应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浦人社〔2021〕55号)相关规定执行。如受聘的党群工作者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未到乡镇场(区、园)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待遇保障
党群工作者工资待遇包括基本报酬和绩效奖励,每月基本报酬为2500元,绩效奖励由乡镇场(区、园)结合年底考评结果,按称职以上3000-5000元标准另行发放,各乡镇场(区、园)依法为党群工作者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用。
本公告及未尽事项,由县委组织部商县委编办,县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进行解释。
附件:1.2022年漳浦县选聘党群工作者岗位需求信息表
2.漳浦县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中共漳浦县委组织部
中共漳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漳浦县财政局
漳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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