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6 11:51:44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s://shehui.sydw8.com/ 文章来源:民勤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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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面提升基层治理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扎实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积极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22〕106号)和《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意见〉的通知》(武办字〔2022〕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选聘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61人(其中:东街社区10人、南街社区10人、西街社区8人、北街社区11人、东关社区10人、新关社区8人、勤锋社区4人),主要从事社会管理、为民服务、公共事务等工作。
(二)选聘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26人(其中:城区街道办东街、南街、西街、北街、东关、新关、勤锋7个社区各1人,昌宁镇、蔡旗镇、重兴镇、薛百镇、大坝镇、三雷镇、苏武镇、东坝镇、夹河镇、大滩镇、双茨科镇、泉山镇、红沙梁镇、西渠镇、东湖镇、收成镇、南湖镇、红砂岗镇、城区街道办各1人),主要从事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和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以后出生),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律等专业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援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业社会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岗位的还需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形成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通过民勤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inqin.gov.cn)或“民勤党建”微信公众号查询本公告及附件《2022年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岗位信息表》,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人员于2022年9月7日9:00至9月14日18:00期间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相关邮箱。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一概不受理。
应聘人员填写《民勤县2022年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选聘报名登记表》,明确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要件(pdf格式)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箱详见岗位需求表)。报名要件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填报事项,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提交报名表并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应聘人员须慎重选择岗位,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和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县选聘办根据应聘人员所填写《民勤县2022年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选聘报名登记表》的相关内容与公告要求的选聘岗位条件进行线上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9月17日18:00前登录报名邮箱,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四、《准考证》领取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领取地点:民勤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笔试准考证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领取,不能代领。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社区管理常识、疫情防控常识等。试卷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命题,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阳光操作,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五)笔试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六)成绩公布。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县选聘办在民勤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民勤党建”微信公众号对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退役军人享受笔试成绩加3分的政策。
六、资格复审
县选聘办对确定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县选聘办发布的公告为准。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选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员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于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应聘该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本次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平均分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岗位条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对应聘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递补。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八、综合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
总成绩按下列方式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确定后,根据选聘计划依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并在民勤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民勤党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总成绩和初选人员名单。
在确定初选人员时,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顺序确定:
(一)成绩并列人员中有退役军人、全市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2022届高校毕业生时,依序优先确定;
(二)按以上办法无法确定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应聘者优先确定;
(三)按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县选聘办加试公告为准。
未被确定为初选人员但成绩优异的考生,按一定比例储备到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后备库,在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两种类别,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取个人自愿可等额递补至其他同类别岗位,不受原报考单位限制。
九、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考察方式,对初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籍档案等情况。政策规定不得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察合格人员参加县选聘办组织的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县选聘办安排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各递补一次。
十、公示
县选聘办从考察、体检合格的初选人员中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民勤县人民政府网和“民勤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招聘单位、岗位代码、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岗位排序。
县选聘办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符合递补条件选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月基本工资2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基本工资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绩效工资依据绩效考核进行分配。
(二)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缴。
(三)福利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享有带薪休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四)劳动合同签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签订劳动合同。
十三、相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和补充公告将通过民勤县人民政府网和“民勤党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考试选聘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民勤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民勤党建”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信息,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省市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选聘各环节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三)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考试全过程,不论选聘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年龄、资格等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35-4121183
2022年民勤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岗位信息表a.xlsx
2022年民勤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选聘报名登记表b.xlsx
民勤县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原标题:民勤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城乡公共卫生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公开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u8WXKiSmdjAGe4WsH5A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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