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1 10:50:00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s://shehui.sydw8.com/ 文章来源:民政局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民政局发布:2020年湖南郴州桂阳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1人公告(2),按照《桂阳县城区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全县社区工作人员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和地方人事招聘考录的法律法规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三)笔试
1.笔试对象:按要求报名,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2.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一套试卷),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70%)和作文(3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6. 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于60分以下的(不含60分),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经桂阳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间内评分。对于面试中参考人员拒绝回答、出现严重错误等问题的,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面试和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成绩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县民政局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联合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与专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择岗后成为桂阳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由街道办事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与社区“两委”成员任期一致,实行合同管理。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桂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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