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1 10:50:00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s://shehui.sydw8.com/ 文章来源:民政局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民政局发布:2020年湖南郴州桂阳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1人公告,按照《桂阳县城区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全县社区工作人员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和地方人事招聘考录的法律法规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建立健全我县城市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优化年龄结构、提高综合素质,根据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郴州市民政局印发《郴州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郴组发〔2020〕3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桂阳县城区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全县社区工作人员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和地方人事招聘考录的法律法规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共2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招聘公告通过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进行发布,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也将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适时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3.本人户籍所在地为桂阳县。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和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以上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可以放宽为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相应填写。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20年桂阳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
4.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位分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报名工作。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须递交以下资料及证件: ①《2020年桂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须自行下载并手写签名;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2020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③非2020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注意验证码时效,过期无效);④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背面标注本人姓名)。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桂阳县芙蓉东路5号新民政局办公楼605室。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桂阳县民政局办公楼6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人员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贯穿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
(2)招聘岗位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3)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将于11月20日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组织资格审查。报名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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