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5 17:27:51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s://shehui.sydw8.com/ 文章来源:沈阳人才网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沈阳人才网发布:2021年辽宁沈阳新民市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100人公告,为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按照《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新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6日10时—6月30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为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按照《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新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原则
本次招录本着逢进必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新民市户籍(配偶一方为新民市户籍的,双方均可报考),落户日期需在2021年6月30日(含30日)之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含6月30日;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9月1日)。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宣传教育能力,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五)掌握一定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能够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
(六)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七)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八)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者最迟应于面试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
(十)对助理社会工作师在笔试环节中加1分、社会工作师在笔试环节中加1.5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在笔试环节中加2分,退役士兵、现役军人配偶在笔试环节中加1分(涉及多项加分的仅限加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8、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三、招录人数
本次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100名。
新民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岗位和人数分配表
序号 | 岗位 | 招录人数 |
1 | 辽滨街道各社区 | 30 |
2 | 西城街道各社区 | 16 |
3 | 新柳街道各社区 | 42 |
4 | 胡台镇社区 | 8 |
5 | 法哈牛镇社区 | 4 |
合计 | —— | 100 |
四、招录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录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一)公告发布
2021年6月25日—2021年6月30日,招录公告通过新民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min.gov.cn和新民市融媒体中心、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6日10时—6月30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承诺书,在线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所需材料原件的照片。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不得兼报。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大小50K内);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报考者非新民市户籍、其配偶为新民市户籍的需上传两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结婚证。
5、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同时保证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目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报名时需上传在校证明,面试前需提供毕业证原件,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6、退役士兵需上传退役证;
7、现役军人配偶需上传结婚证和现役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证明;
8、社会工作师需上传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证;
注:以上3至8项照片为jpg格式,大小1M以内。上传附件及打印准考证,请务必使用电脑端操作。
五、资格初审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2、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7月3日10时—7月4日16时,登录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查询初审结果。
3、符合加分条件的,需一次性上传所有要件。初审通过后,不可修改。
4、通过初审后,报考人员需于2021年7月5日10时—7月6日16时,登录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考务费100元/人,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7月9日10时—7月10日16时,登录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1、笔试时间为7月11日(周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社区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答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进入考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4、报考人员可登陆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查询笔试成绩。
八、面试
1、根据各招录岗位和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比例不足依据笔试成绩有效的人员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公布。
3、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要素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心理素质评估等,面试满分100分。
4、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5、进入面试的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6、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汇总后,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公布。
九、资格复审
按照招录人员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进入复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携带所有上传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及在规定时间到达复审现场。没有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与复审或者相关材料携带不全的视为复审不合格。若无等级证书原件,须带相关等级职称证书查询结果一份(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处打印)。凡弄虚作假或与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如有复审未通过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十、体检
根据总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可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网查询。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其本人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十一、公示
体检合格后,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属街道(镇)、岗位、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二、薪酬待遇
根据《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日常管理考核。按照新民市现有的实名制社区工作者实际薪酬体系发放薪酬待遇,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限及薪酬待遇按照沈阳市民政局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1、严格纪律监督。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可能影响招录公正性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未能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录环节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十四、防疫要求
1、本次招录考试期间(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要求报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此外,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进行体温检测、消毒,体温不超过37.2℃。“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凡参加本次招录的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
3、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招录咨询电话:024-22531393(工作日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周六周日:9:30-11:30,13:30-16:00)
招录监督电话:27515507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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