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4 17:20:10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s://shehui.sydw8.com/ 文章来源:义乌市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义乌市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浙江金华义乌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0人公告,为补充城市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补充城市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共招聘100名。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附件1)和《2021年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附件2)。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3月14日(8:30-11:30,13:30-17:00)。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地点:义乌市行政四号楼江东街道办事处附楼(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
3.报名时需带材料:《2021年义乌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3)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初审: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发给《领准考证凭证》。
报名考生请携带《领准考证凭证》于2021年4月21日9:00-11:00,14:00-16:30,到义乌市行政9号楼一楼大厅(义乌市香山路389号原人力社保局大楼)领取准考证并由考生本人现场填写《健康申报承诺书》,不再另行通知。
各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并在义乌市民政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29364/index.html)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参照2021年度浙江省事业单位考试大纲。具体为:
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总成绩和加分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
加分:《社会工作者考试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社会工作者考试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社会工作师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最高加5分。
(四)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以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1名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2名的职位按1:2.5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义乌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加分人员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考试职业资格证书》;报考退役军人职位的应提供《退役士兵证》;报考雇员、青年委员、退役军人(随军家属)需提供相关材料,材料样式见附件(附件4);报考雇员岗位的需提供现任职镇街(单位)与考核结果相符的社保缴纳记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 40%+面试分数(百分制)× 60%。
体检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5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各岗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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