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6 16:28:50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s://shehui.sydw8.com/ 文章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发布:2020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招聘党建指导员和社区组织员2人公告(3),2020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招聘党建指导员和社区组织员2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四、组织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六、工资待遇
按照穗组字〔2018〕37号文有关精神,党建指导员工资参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副职标准,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社区组织员薪酬参照不低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标准。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三)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彩虹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区监委派出彩虹街道监察组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0500343;监督电话:81639596。
彩虹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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